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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生精神病持刀随便砍人事件了,精神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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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警方获悉,10日上午唐河县发生一起命案,有精神病史的嫌犯陈某耕砍伤同村多名村民逃窜,已致4人死亡。目前,警方正在全力抓捕。

7月10日8时42分,唐河县王集乡杨庄村吴庄发生一起命案,经侦查发现陈某耕有重大作案协议,嫌犯陈某耕现在逃,28岁,逃跑时身穿浅色短袖或未穿上衣,下穿黑色或深蓝色大裤衩,脚穿浅蓝色拖鞋。该人有精神病史。

一直以来我国的法律都是规定,精神病患者如果在发病期间犯罪,不负责刑事责任,相应的责任由监护人负责。可是近年来社会上经常发生精神病伤人事件,最终精神病都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给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无奈!

年在黑龙江省肇东市就发生过一个精神病在小区楼道内,把一个年轻的妇女眼睛活活用手指抠了出来,残忍程度让人发指!这个妇女和其此前毫无瓜葛,可是因为罪犯是精神病,也没有被判刑,今天河南又发生了精神病街头砍人,已经导致4人死亡了!真是惊天惨案。

对于诸如此类对社会形成威胁的精神病患者,有关部门必须强制关押,而不能把人们的生命安全交付在其监护人身上,万一监护人没有监管住,这类精神病就会危害社会,多少无辜的人受到不该有的伤害,这个责任谁来负?谁又能负得起?生命都只有一次啊!

所以有关部门应该对精神病群体严加审查,没有攻击性的可以交给监护人管理,有攻击性的必须强制安排管理,不能任其危害社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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