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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肇东法院群众无小事点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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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实在在的成果,肇东法院民一庭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牢记司法为民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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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年11月14日医院妇产科待产,郭某顺产女婴后,医院产后处置不当,导致郭某产后出血,便建议将郭某由急救车将原告转入哈尔滨医院住院治疗。医院为郭某进行子宫次全切除术,至此,医院住院17天,花费医疗费65,.40元。原告受到的伤害,其子宫全部切除医院的过错行为或医疗事故所致。故诉至本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民一庭于清春庭长在接到此案后,秉着公平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当事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肇东市光大司法鉴定所,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的过错程度、郭某的伤情进行鉴定。在明确责任后,医院、绥化市某保险公司赔偿郭某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2万余元,最大程度维护了受害者郭某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在收到判决结果后,均表示服从判决。郭某家人也亲切地握着于法官的手说:“你真是为民服务的好法官。”

肇东法院民一庭庭长于清春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在于清春庭长的带领下,民一庭全体工作人员结合日常工作,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用暖心的态度,公正司法,为群众办好事、事实。

下一步

肇东法院民一庭

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的理念,

切实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

为群众办实事

以实际行动提高群众安全感

幸福感和满意感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

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监制

李雪松

编辑

朱泳琦

原标题:《肇东法院:群众无小事点滴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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