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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人民法院
我为群众办实事
人民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最基本的就是要立足于司法审判职能,准确把握新时代公平正义的新需求,为群众提供更加多元、更加优质、更加贴心的司法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肇东法院宋站法庭于年6月25日审理了一起宣化乡六撮村三撮房屯刘某某与李某某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件,仅用3天时间调解结案。令办案人宋站法庭庭长刘彦斌没有想到的是,对于审理这起案件造成了连锁反应。
案情简介
6月27日,六撮村三撮房屯又有两户农户于某、张某来法庭起诉,于某起诉本屯五户农户,张某起诉六户农户。
纠纷发生的原因是这样的:年宣化乡六撮村三撮房屯因外出务工二轮没有分到土地的农户有七户。由于这七户没有分到土地的农户与村委会协商后确定由村委会给予调补土地。所调补的土地从其他经营机动地的农户中调出,补充给这七户农户。经村党支部委会和村民代表委会(两委)决定,给七户调补土地户确定了调出机动地的农户、亩数。年由村委会调解协商,调整土地双方按照村委会收取机动地价格,由原机动地经营户继续经营,将机动地承包费交给七户补地户。年,由于原机动地经营户因对调补土地方案有意见,再加之七户农户比去年增加了承包费,导致原机动地经营户不同意交给七户补地户承包费,也不同意将原来经营的机动地交给新调地的七户农户,所以导致七户中的三户来法庭起诉。
刘某到法庭起诉后只涉及到一户被告李某。法庭经诉前调解没有成功,立案进入诉讼程序后以调解方式结案。6月27日,于某、张某也来法庭起诉的被告涉及十一户。
宋站法庭接到于某、张某的十一份起诉张非常重视,由庭长刘彦斌与十一户农户直接电话联系,经过电话做调解工作和沟通,这十一户农户都同意30日到村委会统一参加调解。宋站法庭庭长刘彦斌于30日到宣化乡六撮村村委会进行实地调解。经过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释法解疑,农户们明晰了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村委会明晰了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十一户农户纷纷表示承认村委会调整土地的决定,将承包费交给新分到地的七户农户。不需要再进入诉讼程序解决,起到了宣传法律一遍,教育疏导群众一片的良好效果和作用。减少了诉讼案件的发生。
监制
李雪松
编辑
朱泳琦
原标题:《肇东法院:巡回审理调解,让纠纷化解在村民“地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