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看好了白癜风 http://m.39.net/news/a_6305515.html3月23日,电旗股份、嘉曼服饰、鼎泰高科参加创业板上市委年第14次审议会议,嘉曼服饰、鼎泰高科顺利通过。汇成股份参加科创板上市委年第22次审议会议,并顺利通过。骏创科技参加北交所上市委年第9次审议会议,并顺利通过。审核结果如下:
北京电旗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电旗股份是第三方通信技术服务企业,主要向主设备商和通信运营商提供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及规划服务、无线网络工程服务和物联网全流程物资管理系统集成服务。其中,通信网络优化及规划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大部分比重。
电旗股份主要服务对象覆盖华为、中兴和爱立信等主流通信设备商以及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移动通信运营商,服务地域涵盖中国大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融证券,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律所为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3,万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不低于25%。
年1-6月,电旗股份营业收入为22,.94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00万元。具体见下表: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BJAA),电旗股份年度和年度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人民币5,.07万元和5,.01万元。电旗股份最近2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均为正数且累计为10,.08万元,超过人民币5,万元。电旗股份本次发行上市申请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年修订)第2.1.2条第(一)项的规定,即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万元。电旗股份是华为、中兴、中国移动等知名企业的供应商。报告期内,电旗股份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其占当期销售总额比例如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孔强持有公司34.9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化如下:本次募投项目数量为3个,拟使用募集资金约3.02亿元。具体见下表: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劳务采购费金额较大且占营业成本的比重高。其中前五大供应商的集中度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多个劳务供应商主要为发行人提供服务。请发行人说明:(1)劳务采购费占营业收入比例持续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发行人业务地域分布较广但劳务供应商集中的合理性;(3)相关供应商主要为发行人服务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4)自有员工薪酬与同等级别劳务人员采购价格差异的原因,以及发行人劳务采购价格的公允性和完整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劳务供应商肇东亿科及其关联方(飞科信息、亿科信息和翰林信息)均系董静杰控制的公司,相关主体成立后即与发行人合作,合作一到两年后即注销。请发行人:(1)结合供应商选择标准、选择方式和流程、定价机制等因素,说明与上述供应商合作的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2)说明发行人新三板挂牌期间年度定期报告将3家供应商作为单独供应商披露的原因,发行人与肇东亿科及其关联方、董静杰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安排。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净利润已连续两年下滑。请发行人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变化情况、自身核心竞争力等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净利润持续下滑的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嘉曼服饰是一家中高端童装运营企业,业务涵盖童装的研发设计、品牌运营与推广、直营与加盟销售等核心业务环节。嘉曼服饰产品覆盖0-16岁(主要为2-14岁)的男女儿童服装及内衣袜子等相关附属产品。
嘉曼服饰自有品牌“水孩儿”创立于年,是国内较早从事专业化童装品牌运营的企业。“水孩儿”自创立以来以良好的品质赢得了市场口碑,根据中国服装协会评比结果,嘉曼服饰“水孩儿”品牌自年起连续三届(年、年、年)位列“中国十大童装品牌”,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与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出具的《全国大型零售企业暨消费品市场年度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在年中国大童童装市场子类别中(国内品牌且不含运动童装品牌),“水孩儿”的市场综合占有率排名第七。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律所为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2,万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不低于25%。
年1-6月,嘉曼服饰营业收入为53,.84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7,.31万元。具体见下表: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年、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7,.03万元、10,.88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嘉曼服饰的盈利能力情况,本次嘉曼服饰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万元。
嘉曼服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曹胜奎、刘溦、刘林贵、*娟。其中曹胜奎与刘林贵系夫妻关系,刘溦系曹胜奎与刘林贵之子,刘溦与*娟系夫妻关系。曹胜奎、刘溦、刘林贵和*娟四人合计直接持有的嘉曼服饰股份比例为82.14%;刘溦系公司股东力元正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力元正通持有的嘉曼服饰3.36%股份的表决权。因此,曹胜奎、刘溦、刘林贵、*娟四人合计控制嘉曼服饰85.50%股份的表决权。
近几年,唯品会一直是嘉曼服饰最大的客户。以下是嘉曼服饰向前五大客户(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的销售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数量为4个,拟使用募集资金约5.21亿元。具体见下表: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授权品牌经营产生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51%-62%。发行人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左右,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请发行人结合业务模式、创新能力以及研发转化能力等因素说明创新性的具体体现,研发投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和合理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金额较大。请发行人说明:(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的合理性和计提金额的充分性;(2)长龄库存产品销售的折扣与毛利率情况,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鼎泰高科是一家专业为PCB、数控精密机件等领域的企业提供工具、材料、装备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PCB为各类电子系统提供元器件的装配支撑和电气连接的功能,享有“电子产品之母”之称,被广泛应用于电子产品制造领域,属于电子信息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PCB产业的发展水平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电子产业的整体发展速度与技术水准。随着PCB层数和密度的不断增加,PCB产品与微型芯片的结合日益紧密,PCB生产和研发甚至会影响到国家的战略信息安全。在整个电子产业链中,PCB属于上游产业,而鼎泰高科主要产品钻针、铣刀则属于PCB加工制造专用的耗材。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审计机构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律所为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5,万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不低于10%。
年1-6月,鼎泰高科营业收入为57,.14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0,.68万元。具体见下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鼎泰高科选择的创业板上市标准为第(一)项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鼎泰高科年、年两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32万元和17,.7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53万元和15,.7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符合上述标准。
鼎泰高科实际控制人为王馨、林侠、王俊锋和王雪峰。王馨、林侠系夫妻关系,王雪峰系王馨之兄,王俊锋系王馨之弟。
本次募投项目数量为3个,拟使用募集资金约8.97亿元。具体见下表: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寄售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发行人发出商品的期末盘点比例约为60%。请发行人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1)发出商品期末盘点比例低于其他存货的原因和合理性;(2)寄售模式收入确认和发出商品日常及期末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效性情况。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汇成股份是集成电路高端先进封装测试服务商,目前聚焦于显示驱动芯片领域,具有领先的行业地位。汇成股份主营业务以前段金凸块制造(GoldBumping)为核心,并综合晶圆测试(CP)及后段玻璃覆晶封装(COG)和薄膜覆晶封装(COF)环节,形成显示驱动芯片全制程封装测试综合服务能力。汇成股份的封装测试服务主要应用于LCD、AMOLED等各类主流面板的显示驱动芯片,所封装测试的芯片系日常使用的智能手机、智能穿戴、高清电视、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各类终端产品得以实现画面显示的核心部件。汇成股份是中国境内最早具备金凸块制造能力,及最早导入12吋晶圆金凸块产线并实现量产的显示驱动芯片先进封测企业之一,具备8吋及12吋晶圆全制程封装测试能力。年度,汇成股份显示驱动芯片封装出货量在全球显示驱动芯片封测领域排名第三,在中国境内排名第一,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律所为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不低于10%,不超过25%。
年,汇成股份营业收入为79,.99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9,.19万元。具体见下表:
汇成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规模、经营情况、盈利情况、估值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第四套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汇成股份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99万元,结合最近一次外部股权融资情况、可比公司的市场估值情况,汇成股份预计将满足上述上市标准。郑瑞俊、杨会夫妇合计共同控制发行人38.78%的股份表决权,郑瑞俊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对汇成股份重大决策及经营管理具有决定性影响,郑瑞俊、杨会为汇成股份共同实际控制人。本次募投项目数量为3个,拟使用募集资金约15.64亿元。具体见下表: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显示驱动芯片的未来市场规模及竞争情况、区域贸易*策、原材料供应商和客户集中度高及新客户的拓展能力等,说明发行人毛利率和业务增长的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存在较大金额未偿还负债,并包含大额外币借款。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上述借款的金额、期限和具体用途,说明相关借款使用是否符合外汇管理规定,是否会对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构成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骏创科技以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为核心业务,为汽车制造商及其零部件制造商等核心客户群体提供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满足应用需求的零部件产品。经过十余年的发展,骏创科技现已形成集产品同步设计、工艺制程开发、模具研发制造、精密注塑成型、金属部件加工、系统部件装配集成于一体的综合制造与服务能力,主要产品涵盖汽车塑料零部件、模具、汽车金属零部件等。通过多年的经营积累、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骏创科技获得了全球领先汽车制造商及零部件配套企业的认可,并与其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服务的客户包括全球轴承巨头斯凯孚、全球汽车零部件百强企业安通林及安波福、全球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制造商T公司、世界五百强企业广达集团及和硕联合,直接或间接服务的汽车制造商涵盖T公司、福特、捷豹路虎、通用、大众等欧美品牌,日产、丰田等日系品牌,以及吉利、比亚迪等国产自主品牌。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律所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万股。
年1-6月,骏创科技营业收入为,,.23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0,,.02万元。具体见下表:
骏创科技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2.1.3条的第一款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截至年12月31日,沈安居直接持有骏创科技3,.73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6.43%,为公司控股股东。骏创科技实际控制人为沈安居和李祥平夫妇。本次募投项目数量为4个,拟使用募集资金约1.50亿元。具体见下表: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1.关于毛利率。(1)发行人披露年毛利率下滑主要原因为原材料价格上涨及美元汇率波动。请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就上述两个原因的持续影响情况予以分析,并说明应对措施。(2)发行人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功能部件系列的毛利率分别为-.93%、24.77%、27.31%、15.55%。请发行人结合销售价格变化、生产成本具体构成分析新能源企业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具体原因。
2.关于股份支付。年6月3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沈安居将其持有的发行人73万股股票以6.35元/股的价格,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大宗交易转让给员工持股平台创福兴;发行人于年8月29日和年9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年12月30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调整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确定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12.50元/股。请发行人补充说明上述时间接近情况下,发行人股份的公允价值及其依据,不确认股份支付的合理性。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苏州释欣。(1)请发行人详细说明拟收购苏州释欣的决策过程、向苏州释欣支付收购意向金的商业合理性。(2)根据发行人年6月26日公告,苏州释欣尚不具备被收购条件,还需要长期整改,双方暂时无法签订正式投资协议,但发行人于年才与苏州释欣签署解除双方投资框架合作协议,苏州释欣归还万元合作意向金。请发行人详细说明直至年才解除框架协议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决策程序、发行人内部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3)请发行人详细说明周伟锋与沈安居个人借款的时间、金额、周伟峰将对沈安居的个人借款转为苏州释欣债务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与苏州释欣的资金往来发生具体时间和金额,是否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资助还款的情况;请发行人说明上述个人借款及其安排与苏州释欣和发行人之间的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安排。(4)结合上述情况,请发行人说明发行人对苏州释欣相关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计提的充分性。请发行人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详细说明核查程序和核查方法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关于退出子公司。年6月25日,发行人将其持有的盖尔领60%股权(发行人实缴万元出资额)以万元价格转让给苏州诺璧昌,同时发行人与盖尔领约定采购其机器设备.27万元用于抵消盖尔领同等价值的债务,截至年6月31日盖尔领尚欠发行人万元。请发行人说明盖尔领丧失控制权的判断标准、上述机器设备目前的状态、对盖尔领的应收款项所计提坏账准备的充分性及其依据。
5.关于期间费用。发行人年营业收入增长15%,同时销售费用下降48%,研发费用下降14%。请发行人结合销售人员数量、薪酬水平变化说明销售费用中工资及附加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针对期间费用实施的核查程序,发行人是否存在利用期间费用调节利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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